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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珠

【版务处理】关于《爱如微尘》抄袭一事的公告(5.13 公告也有更新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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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珠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3:47| 字数 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公告我真的很吃惊,说实在的,我现在上猫爪天天就在等着这篇文章的更新,7日的更新让我很是欣喜,
那种淡淡的笔锋但是却让我很是感动,我从来都不知道这种东西会和抄袭一次打上边界,我知道珠子是为了坛子的宗旨而存在的,不过对于作者的支持我还是会继续下去的,多么希望作者可以按照珠子的说法改动,但是作者也有自己的坚持,所以这篇文章就在我心底埋藏了看来,如果真的可以看到这篇文章完结我会是非常非常高兴的!
jtr321 发表于 2010-5-10 12:59

我只想说两点:
1、处理这篇文不是为了什么坛子的宗旨,猫爪的宗旨从来只有H受,一篇抄袭文影响不到任何宗旨。对这篇文的处理只是出于同人圈基本的道德准则,不管任何理由,抄袭、过度借鉴和粘贴原文都不是一个同人作者应有的作为。更别提抵死不认了= =
2、看到你的回复,我现在挺明白那些支持郭敬明、支持剑走偏锋的粉丝们的态度了。随便她做了什么,抄了多少,什么态度,我只要有文看就可以了。╮(╯_╰)╭


我觉得对于一个刚开始抄袭的作者,比起无意义的追捧,当头一棒才是为她好。
这位作者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所以我才觉得惋惜,与其让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加沉迷,指出她的错误,希望她今后能有更端正的写作态度,写出更好的文章才是更应有的态度吧。
发表于 2010-5-10 13:53| 字数 8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遗憾呢。。。这样的事情还是真的让人很不舒服。。。大家都是为了小H才来到这里的。。。其实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么,只要交代下就好了,毕竟我们真正爱的是笔下的人而不是景呀
发表于 2010-5-10 14:11| 字数 16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珠子作为管理员真的已经很客气了,对于抄袭这种可以说是道德问题的事情,她还去跟作者商量,这真的太给面子了,也是爱惜作者了。
我还是那句话,写的好不好都真的无所谓,态度才最重要。我宁愿看一篇小白文去,那好歹是自己写的。
作者也在国外呆过,该知道抄袭这玩意儿在国外的惩罚力度有多大吧?
我最最受不了的就是,事到如今就别小四+林黛玉了好吗。
发表于 2010-5-10 15:55| 字数 18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你的回复,我现在挺明白那些支持郭敬明、支持剑走偏锋的粉丝们的态度了。

看完这贴第一反应就是——我终于明白四娘为毛那么理直气壮了
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不顾原则只执着于自己心里那点小明媚小忧伤

珠子大,在这件事上没有人能比你处理得更好了,无论是开始出于保护心理的耐心规劝还是沟通不能之后的果断惩处,这让我这个论坛新人非常感动。不要郁闷啦,这种事情总是会出现个一两次。。。。
发表于 2010-5-10 17:20| 字数 186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居然有这种事情....囧。其实之前那种文笔我真的很喜欢的,淡淡的相当真实,本来还打算完结之后好好看看呢...
貌似涉及‘借鉴’的段落都是游记部分啊,就像楼上几位亲的话,主线和人物关系并没有什么,改掉也就OK了。。。明明做错了却还理直气壮,确实这才是最让人伤心的...
摸摸珠子,过去就过去了,表生气。看到你做出的努力(居然用同色比对哦PF),我想猫爪一定会越做越好的...
匿名  发表于 2010-5-10 17:22| 字数 88
这两天才知道这件事情,本来很喜欢此文的
哎哎,悲催啊
一听到抄袭两字我就抓狂,之前剑走偏锋出事后我也是郁闷了好久……
《爱》这篇文真的是哎……
不管怎么说感谢管理组的认真负责
新人拜上!
发表于 2010-5-10 17:35| 字数 19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很忙,手机也上不了猫爪,突然在贴吧上看到这篇文章闹得沸沸扬扬。终于在猫爪上看到完整版的缘由了``其实我是真得很喜欢这篇文章,很能抓住人心的感觉,我觉得作者对这种心理的细腻把握挺到位,好几次把我看哭了呢``对于环境描写的这些其实真的可以标注一下出处,很惋惜作者不愿意这么做,我也蛮能理解他的心情。
怎么说呢,毕竟还是要有个原则,珠子做得也没错``可惜这篇文章了,要是能看完就好了。
发表于 2010-5-10 18:26| 字数 46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在别的站子里的时候也发生过同样的事。
那一位大人连抄袭都算不上,只是套用了圈内另一位大人的典型构思。
那之后她去征求了另一位大人对于那个情节的授权,然后把整篇文章全改了。
我后来在那篇文的留言里看到,有人说那是他看过的最好的一篇同人文。

我不想在抄袭这个问题上做太多赘述。
但是因为“曼哈顿对于自己而言有太多意义”“不想撕开伤口”就去引用别人的文字,
实在是太孩子气了。
她也许没有想过,另一个人在写下那些句子的同时,是以怎样一种勇气,把自己剖成两半,
敞开着接受任何一个人对他的检阅。

不过那位大人难道会不知道这一切有多难看吗?
她当然知道,但她讨厌任何自以为很了解她,自以为是地去宽恕她,
甚至是就这个问题心平气和地和她讲话的人。
因为这一切实在太难看了。

不过如果有一天她又找回自己的勇气了,我希望她能把这篇文重新继续下去。
同样是细腻敏感的笔触,她具备写出那些句子的一切条件。
——————————————————————————————————

哦,我果然是太感慨了,莫名其妙写那么多,= =。
而且有装B嫌疑。。。。
PS:我今天才知道,剑走偏锋她抄袭?!
发表于 2010-5-10 18:40| 字数 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这篇文章了,要是能看完就好了。pepperlemon 发表于 2010-5-10 17:35

- -刚刚搜索了下,这篇文还在BD吧很欢快且无影响地连载着,你可以很欢快且无影响地继续追。

说真的也不是不理解作者的心情,不过如果文章真有自己认为的那么重要,就不会用“别人的”文字随便玷污它。何况那些借鉴来的描写其实并不真的那么必要,只是把人家的文字作为自己文笔的炫耀成本之一了吧。
6岁以前生活在那个城市如果还能因此跟被致敬的文共鸣起来你可以直接去申报迪斯尼记录(无口误)了啊口胡!!!
发表于 2010-5-10 19:06| 字数 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bybear 于 2010-5-10 19:07 编辑

这位作者的说话的腔调可真够“文艺”的.......
妈啊  雷死我了!
遣词造句已经不能用矫揉造作来形容了..........
老大你以为你是琼瑶剧里楚楚可怜饱受压迫的女主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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