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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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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珠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3-1 19:40| 字数 47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审日期自2007年3月6日至2007年4月6日,期限一个月


评委名单:
月下珠、琦珀拉、Stradivari、ivan、寒雨、ulrika、sakana、焱漓、十三月、payaki、风间右西

评审细则:

一、评分满分50分,分为5个单项,评审应针对被评文列清每一单项的得分并写明理由。

二、单项记分标准:
1、关键词使用数量,满分十分。必须是确实起到“关键”作用的关键词,不能仅看数量硬凑,评审应针对被评文列清自己认为有效的关键词。
2、关键词与文章(或图)配合度,满分十分。评审应简短说明所得分值的理由,50字以上。
3、文笔(或画面),满分十分;评分理由,50字以上。
4、情节,满分十分;评分理由,50字以上。
5、整体评价,满分十分;评分理由,50字以上。

三、评委遇到自己的雷区或者完全不了解的同人,可以回避评审,但是必须写明回避原因;

四、评委应回避自己的参赛文;

五、被评文得分为参评评审打分总计的平均值。

六、参评文章会统一开贴,首贴列明参评文名称及所用关键词,各评审在贴后跟贴评分。

七、期限内未能完成评审任务的,取消荣誉头衔。

如有不明事项,此贴后跟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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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19:58| 字数 23 | 显示全部楼层
100字以上?!!!
我习惯了精练,这个真是困难
月下珠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0:27| 字数 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吧……
发表于 2007-3-14 20:20| 字数 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压榨……我要回避回避再回避!!
发表于 2007-3-17 00:58| 字数 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点子就行了.废话不多说.酱紫.
发表于 2007-4-4 11:48| 字数 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不善言辞,那评分理由50字以上可能达不到
发表于 2007-4-4 12:01| 字数 49 | 显示全部楼层
無關人士亂入插言:
要是我寫我覺得我隨時會超出50字好多倍......
我果然是廢話多啊.......
发表于 2007-4-10 15:39| 字数 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完成任务。

其实我自己很不会写文画图,也不太会评论,看到各位的佳作实在很汗颜……

本人水平有限,打分评价有失妥当之处还请作者、其它评委、读者们多多包涵

[ 本帖最后由 Stradivari 于 2007-4-10 15: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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