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个年轻的,有点儿迷糊的,黑发的提督。
不是那种喜欢,虽然自相识以来,我想到他的次数比想任何一个女人的次数都多得多。
我喜欢他。
蔷薇骑士,是最没有资格爱惜生命的一群,在战场上,哪怕是千分之一秒里,当你想到了生命的珍贵,无论是敌人的、自己的微渺幸福,那一瞬间闪过心头的软弱和怜悯就会附身于利刃,经由敌人毫不犹豫的动作,把你送给死神。
我们知道,身为军人却坚持看重生命的价值,有多么天真。
然而他得到我们全部的忠诚,那个象是故意要和命运之神赌气一样,孩子似的坚持着我们早已不敢奢望的信念的人。
我们怀疑每一个人,只在战场上忠于彼此,我们是蔷薇骑士。
我常常用探究的,尖利的眼光,追寻他黑色的背影。一次又一次挑唆他,试探再试探直到我自己也分不清言词里有几分真诚。
直到巴米利恩,那时我甚至渴望他不是我一直效忠的那个人,渴望,却又因失望欣慰。
这世界是残酷的,但只要还有他在,就残酷得还不彻底。
我们守护他,如同注定在飘泊岁月中终老的游子,守护思乡的梦里那盏老油灯闪动的桔红色的光明。
他死了。
最后的祭典结束了。
名为现实的寒冷气息淹没了整个宇宙,那一刻忽然知道,忽然才知道,活着有多美——如果你还能够做梦的话。
只是我们最后的梦,已随着他,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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